一、計畫緣起:為強化原住民族青年學生職能開發,持續推動職場體驗計畫,並使其在學期間瞭解職場生態,增加工作經歷,透過參與各項原住民族公共事務不同領域,促進職涯發展,激發未來返鄉就業或創業意願。本會自103年度起開辦本計畫,迄今累計超過4,545名學生受惠,深受肯定。
二、計畫目標:
1.提供原住民族學生職場體驗,暢通就業服務管道,透過「做中學,學中做」之過程習得實務經驗,探索未來職涯發展方向,並給予每月工讀薪資,減輕家中經濟負擔。
2.提供用人單位所需專業人才,運用原住民族學生專長,協助公部門推動原住民族事務,或部落、社區各項產業創新發展,發揮所學專業,激勵留任返鄉服務,培育優秀原住民族人才。
三、計畫對象
1.用人單位及工讀地點:
(1)政府部門:各級政府機關(構)、公立學校及公(國)營事業機構。
(2)非政府部門:應為勞工保險或就業保險「投保單位」之團體(團體,指依人民團體法或其他法令設立者,但不包括政治團體)、依法登記立案之非營利組織或原住民族機構、法人或團體。
2.計畫對象:具原住民身分且年齡在16歲以上至35歲以下(計算至113年7月1日前足歲者)之本國籍在學學生,並應具下列資格之一者
(1)高級中學:就讀高中二年級或高職二年級以上學生。
(2)專科:就讀五年制專科二年級以上學生、就讀二年制專科一年級至二年級學生。
(3)大學校院:就讀大學一年級至四年級學生、就讀四技一年級至四年級學生、就讀二技一年級至二年級學生。
(4)研究所:就讀研究所一年級學生。
(5)前開各項資格者,均未含休學、夜校生、假日進修部、在職進修、學分班、延畢者。參加本計畫原則以「從未參加」者為優先。
四、工讀生名額:預計提供700名工讀生名額。
五、詳細請參酌附件